【醫學正傳 卷六 癘風 方法1138】
方法 丹溪曰:大風病是受天地間殺物之風,古人謂之癘風者,以其酷烈暴悍可畏耳。
人得之分在上在下,氣受之則在上,血受之則在下,氣血俱受則在上復在下。
然皆不外乎陽明一經,陽明者胃與大腸也,無物不受。
治之者,須致意看其疙瘩與瘡,上體先見者,多者,在上也;下體先見者,多者,在下也。
在上者,以醉仙散取涎血於齒縫中出;在下者,以通天再造散取惡物蟲積於殼道中出。
後用防風通聖散調之,更用三棱針於委中出血。
夫上下同得者甚重,自非醫者神手,病者鐵心,罕能免此。
夫從上或從下以漸而來者,皆是可治之證,人見其病勢之緩多忽之,以法治之,雖已全愈,若不絕味斷欲,皆不免再發而終於不救也。
予治五人矣,其不死者惟一婦人,因貧甚無物可食耳,余皆三四年後再發。
孫真人云:嘗治四五百人,終無一人免於死。
非真人不能治,蓋無一人能守禁忌耳。
其婦人於本病外,又服百余帖加減四物湯,半年之上月經行,十分安愈。
醉仙散,須量人大小虛實與之。
證候重而急者,須先以再造散下之,候補養得完,復與此藥,須斷鹽醬醋、諸魚椒果、煎炒燒炙等物,止可淡粥及淡煮熟時菜,雖茄亦不可食,惟烏梢蛇、菜花蛇淡酒蒸熟食之,可以助藥力也。
《外科精要》為諸瘡立法而不及癘風,蓋風為百病之長,以其殘害膚體,去死不遠,一有染此,鮮能免者,比之瘡瘍治法為難,乃不言及。
夫八方之風起因於八方,應其時則物生,違其時則殺物。
人之稟受有殺氣者,則感而受之,如待虛受物,後又因起居飲食男女,漸成鬱氣,二氣積於厥躬,脾先受之,乃為濕病,溫積之久,火氣出焉,火氣滋蔓,氣濁血污(一云血熱凝結,其氣不清),化生諸蟲,以次傳歷臟腑。
必死之病,而有可生之理,其始病者,胃氣微傷,脾主肌肉,流行甚緩,傳變以漸,或可借醫藥之功而免。
謂之必死,非惟醫不知藥,悉是不能禁欲,可哀也夫!近見粗工用藥,佐以大楓子油,殊不知此藥性熱,有燥痰之功而傷血,至有病將愈而先失明者。
宋洞虛云:大風有五,黑色不治,余皆可治。
蟲食肝,眉落;食肺,鼻崩;食脾,聲啞;食心,足底穿,膝虛腫;食腎,耳鳴啾啾,耳弦生瘡,或痹或痛,如針刺狀;食身,則皮癢如蟲行。
自頭面來為順風,自足起者為逆風,多因感寒熱與瘀濁雜氣而成。
治法,先以雷公散(即再造散)下之,以稀粥養,半月勿妄動作勞,後以醉仙散,中間或吐或利,不必怕怯,但腮喉頭面腫,吞不得下,漸出惡水,或齒縫中出臭水血絲,或言不得,或悶而死,難以飲食,只以稀粥用管灌入,或一旬或半月一月,面漸白而安。
重者,又與換肌散。
引用: http://jicheng.sabi.tw/jcw/book/%E9%86%AB%E5%AD%B8%E6%AD%A3%E5%82%B3/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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